而且在乎的人無論做什麼事都很迷人。
我就是這麼大小眼。
現在澳洲時間凌晨一點四十七分,
剛過去的那一天是一個禮拜最忙的禮拜天,
明天還要早起上班。
剛哄完一個喝醉的人回家,
攙扶她站立行走,
手指伸進她的喉嚨裡幫她催吐,
幫她燒熱水調溫水,
陪不想回家的她說話。
睡意幾乎全消,
這一兩個禮拜來不只她低氣壓,
我心情也很差。
不知道為什麼過去的事總是在心頭縈縈繞繞揮之不去,
早以為不在乎的事情突然變得很清晰,
很想要一點被需要的感覺一個證明,
證明自己還是重要的,
證明自己沒有被忘記,
證明這些事不止我在乎,這些回憶不止我惦記。
但是從來沒有被滿足,
或許因為這樣更覺得不安想家想台灣,
想那些美好的一切,
當有人聽你說話有人眼光注視著你,
有人因為你開心,
一切都因為你是你,無可取代。
哎,好想戀愛,
想世界上至少有個人認真聽我說的每一句話。
但不會隨便掉進去了,
我早已懂得拿捏,逢場作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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