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只有對於在乎的事會特別認真

而且在乎的人無論做什麼事都很迷人。

我就是這麼大小眼。



現在澳洲時間凌晨一點四十七分,
剛過去的那一天是一個禮拜最忙的禮拜天,
明天還要早起上班。

剛哄完一個喝醉的人回家,
攙扶她站立行走,
手指伸進她的喉嚨裡幫她催吐,
幫她燒熱水調溫水,
陪不想回家的她說話。


睡意幾乎全消,
這一兩個禮拜來不只她低氣壓,
我心情也很差。

不知道為什麼過去的事總是在心頭縈縈繞繞揮之不去,
早以為不在乎的事情突然變得很清晰,
很想要一點被需要的感覺一個證明,
證明自己還是重要的,
證明自己沒有被忘記,
證明這些事不止我在乎,這些回憶不止我惦記。


但是從來沒有被滿足,
或許因為這樣更覺得不安想家想台灣,
想那些美好的一切,
當有人聽你說話有人眼光注視著你,
有人因為你開心,
一切都因為你是你,無可取代。





哎,好想戀愛,
想世界上至少有個人認真聽我說的每一句話。

但不會隨便掉進去了,
我早已懂得拿捏,逢場作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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